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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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06:31
法律分析:市区1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
2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
3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
4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到38775元/亩。
各区域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农用地补偿标准的一半。其中,市区I级区域由于目前执行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高于省*规定的标准,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原标准执行。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