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辖原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7:3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14:48
属地管辖原则是一个国际法上的概念,指采取确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的司法管辖权的原则,即所在地还是所属国家有司法管辖权,肯定一方并排斥另一方的管辖权限。另外有属人管辖原则,属人兼属地的混合原则。
刑事管辖是指*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这是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刑事案件管辖体系。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管辖。
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审判。
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