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中的诉讼费用什么时候收取,怎么收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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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08:55
1、你所说的诉讼费用,是指起诉时要交的诉讼费、还是指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
2、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不再由申请人预交,而是在实际执行到位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3、如果是指起诉费:
(1)什么时候收取:在起诉受理时就会收取,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待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2)怎么收取: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的标准收取。
4、“例如:虽然要裁决要赔偿50万元,但是实际却执行了20万元,这样会怎样收取?”:
(1)诉讼费,按原告的诉讼请求中的标的额的比例收取,而不管最后强制执行时能执行到多少钱,如果你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赔偿50万元的话,诉讼费是 50万×1%+3800元。
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时,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原告不用再负担了。
(2)如果你的意思是:请求的赔偿是50万元,最终法院的判决确定只支持20万元的赔偿,那么 :在起诉时原告要预交50万元的诉讼费,判决后其中20万元的诉讼费可能由被告承担,但原告多索要的30万元的诉讼费用要原告自己承担,所以,真正负责的律师,不会鼓动当事人漫天要价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08:53
回答的很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3 09:01
一把是败诉的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