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2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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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0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户无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已经是严重的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其在合同期限内支付,如果租户拒绝的话,你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作为任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