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别人房屋四周挖掘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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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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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17:48
因房屋相邻关系可能导致一些
较为特殊的侵权纠纷,主要包括:1. 甲、乙两家房屋相邻,在相邻房屋之间由于历史形成的必要通道, 甲回家必须穿过乙家门口。此时乙不能以土地使用权归自己为由不让相邻的 甲通过,如建起围堵,或用其他物体予以堵塞等。对于这种情况,甲可以要 求乙拆除围堵,相互之间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程序外的调解予以解决。如果调 解解决不了,甲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乙排除妨碍,恢复原状。2. 甲、乙两家房屋相邻,甲修建新房屋时,与乙的房屋距离太近,以 至于甲的新房房槽滴水至乙家的房屋墙壁上,对乙家房屋造成一定的损坏。 对于这种情况,乙可以要求甲拆除新房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安装一定的 排水设施使水不再滴到乙家墙壁上等。如经协商解决不了,则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或恢复原状,如果造成损失的,可 以寻求相应的赔偿。3. 房屋相邻两方共墙的(包括房屋墙壁和围堵墙壁),如果双方对共墙 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则可以参照历史和现实情况,由相邻双方协商解决, 可以采取实物归一方所有,他方予以补偿等办法。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均对 相邻之墙主张全部所有权时,而主张的双方又拿不出充分证据的,则推定为 共同共有。如果要分割,则按照共同共有分割方法予以分割。4. 甲、乙两家房屋相邻,甲家在自己的房屋边种植树、竹。若干年后, 该树竹长大,其枝条越界影响邻居房屋的通风、采光,或者该树枝直接抵及 他方房屋,对他方房屋的安全及牢固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或影响乙对房屋正常 使用。此种情况下,乙可以要求甲除去枝条或伐去树、竹,造成乙损失的, 甲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乙可以向人民*提诉讼,要求排除妨 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5. 甲、乙两家房屋相邻,甲家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 窖等而对乙家房屋造成危险或造成损害的,乙有权要求甲消除危险、恢复原 状,如果造成损害的,则要进行相应的赔偿。6. 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违反有关规定,在相邻外建造建 筑,由于和他人房屋未保持一定的合理的距离,而影响了他人通风、采光, 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受损害的一方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可以要求侵权 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如果诉讼外调解不 成,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诉讼当中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立即停止侵 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7. 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果有排放废水、废渣、废气的 情况,则该方必须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过规 定的标准和范围排放。如甲、乙、丙等几户村民房屋旁有一小型乡镇皮革企 业,长期向甲、乙、丙等村民房屋附近排放不合规定的废水,污染严重。根 据法律的规定,这种排污不得影响邻人的生活和人畜的健康及植物的生长。 而此小型企业的排污已经严重影响了甲、乙、丙等村民的健康,而且还使得 甲乙两家所饲养的猪死亡。此种情况下,受害者即甲、乙、丙等村民可以要 求该企业立即停止排放污水,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污水排放不再影响其正常 生活,并对已经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8. 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如果在他方房屋附近修建厕所, 如甲在乙方厨房窗户旁修建一个厕所,则会严重影响乙的健康与生活,对此 乙可以要求甲将厕所拆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甲不同 意,则乙可以向人民*提出立即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同理,根据法律规定,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得在房屋联合体修建牲 畜栏厩,或堆放垃圾、腐烂物、放射性物,有毒物、易燃物、易爆物等,影 响他人正常的生活,否则他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9. 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所造成噪音、粉尘不得超过国家 规定的标准,也不得造成影响他人健康的异味。即使在自己家中有上述行为 也是侵权行为,如在自己家中凌晨三点大放音乐、高声叫喊,在自己家中造 成粉尘大量外泄等。受害者有权要求侵害者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协 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提起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10. 相邻房屋一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利用相邻的地理位置或有利地 形、楼层、门窗朝向等非法窥视、窥探、偷听相邻他人的个人隐私的,被侵 权者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侵害,.如果造成损失的,有权寻求赔偿。如果诉讼 外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