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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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3 11:11
1、D/P是托收业务中的付款赎单业务,即买方在向代收行付清货款后,代收行方能向其移交单据。因此,D/P一般为即期。而在实际业务操作中,由其是远洋运输情况下,单据一般早于货物到达,为了通融买方不占压资金,卖方可以接受D/P远期,比如D/P远期45天等,本案例为D/P远期90天——这是对买方有利之处,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一种通融。而D/P本身是一种商业信誉,因此对于卖方而言,存在着收款的风险——这是对卖方不利的一面。因此,D/P这种支付方式对于卖方而言相对被动和不利,而对买方而言则相对主动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