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08:1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19:58
发包方:
承包方:
本合同是根据《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行业规范等相关法律制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依照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厂房钢结构建设
二、工程地点:河东区经济开发区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基础施工及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地面硬化制作工程、周边墙体工程、门窗安装工程。
四、工程造价:¥690305万元整(人民币陆拾玖万零叁佰零伍元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xx)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4、建筑施工所有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与承包方负责支付。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承包方应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其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2、在本工程验收合格的交工日以前,施工现场上一切的安全责任,均由承包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按工程及安全要求,承包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承包负责看管好施工现场上所有的材料物资,如有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
5、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6、安排专业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工程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7、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给发包方之前,承包方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8、承包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达到以下标准、规范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xx);
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GJG81-20xx)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5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3、承包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发包方指定的材料品牌及要求,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发包方认为承包人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发包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予以退货处理,且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其复验费也由承包方承担。
4、在钢结构厂房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5年内,厂房的房顶如果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承包方需无条件免费给发包方维修。如果在钢结构厂房建设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1年内,出现漏雨、漏雪等损坏状况的,剩余5%工程价款,发包方有条件不予支付。
第六条 工程设计技术及用料要求
一、基础:挖 米的坑,下面打20cm垫层,底部用Φ12的钢筋扎筋,底部混凝土 米,上部预埋件钢筋用Φ14扎筋,混凝土1米见方,混凝土标号为C35型,基础高度高出路基30cm。预埋件用Φ32的螺栓。
二、钢结构用料要求:
1、H型钢:立柱用H400型标准莱钢梁与抗风柱用H300型标准莱钢
2、梁要现场变接,梁要求起架米,变接要求下面变接3米,上面变接3米,用二保焊,梁上焊好板再上C型钢,连接板、柱脚板、加固板,一定要焊接牢固,焊接连贯,无残渣。
3、 C型钢:要求用厚镀锌140型,屋面C型钢间隙米,墙体间隙米,C型钢焊接要牢固,多焊点,无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