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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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3 21:36
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的话,借款人可以要求对方写一份收据,可以写借款已经全部还清,双方已无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双方签字确认。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将欠款还清后,往往会当面将借条撕毁,这也是表示双方之间债务关系终止。
一、借钱已还但借条丢了怎么写字据?
如果借条丢失的话,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条上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了,债权人可以把借条归还给债务人。也可以在借条下方写明借款和利息已经全部还清的字样就可以了。
还 款 证 明
今收到 借款金额¥ 元,借款期限为年日起至年日止,且于年月日将借款已全部还清。双方自年日起已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特此证明
欠款人:
收款人:
年 月 日
二、借条和欠条有哪些不同?
虽然借条和欠条都是债务凭证,但是法律效力却有较大区别。借条,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在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把欠条写成借条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带来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借条的证明效力是大于欠条。若发生法律纠纷,借条只用阐明借款事实;而欠条则要举证欠条形成原因。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处理?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根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双方建立借贷关系,没有签订合同的,也应当由借款人写一份借条,如借款全部如期还清而借条丢失的,借款人可以请对方写个字据,格式上并不统一,只要写清借款人将借款还清,双方终结借贷关系的事实即可,并由借贷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