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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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7:22
劳动合同鉴定审查时,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方面是资格审查,要确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第二方面是行为审查,要保证签订劳动合同是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第三方面是内容审查,要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劳动合同鉴定所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行政机关鉴证劳动合同时,主要从三个方面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1)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以及各自的代表(或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权限是否有效、合法;
(2)行为审查:主要审查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双方是否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无损害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3)内容审查:主要是审查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劳动者年龄、身体状况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审查用人单位的资产状况是否能支付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公平;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形式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等。
二、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进行补办。如果是员工这边丢失了劳动合同,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公司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另外,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资格审查,行为审查,内容审查是劳动合同鉴定审查的主要内容。员工手中的劳动合同丢失了,可以去用人单位补办,复印用人单位保留的劳动合同,加盖公司的公章,标注劳动合同的复印来源就可以。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要有劳动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才生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7:25
劳动合同鉴定审查时,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方面是资格审查,要确保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第二方面是行为审查,要保证签订劳动合同是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第三方面是内容审查,要确保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一、劳动合同鉴定所审查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行政机关鉴证劳动合同时,主要从三个方面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1)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查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的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以及各自的代表(或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权限是否有效、合法;
(2)行为审查:主要审查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双方是否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无损害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3)内容审查:主要是审查劳动合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查劳动者年龄、身体状况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审查用人单位的资产状况是否能支付劳动者全部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公平;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形式是否合法,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准确等。
二、劳动合同遗失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进行补办。如果是员工这边丢失了劳动合同,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公司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复印,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复印。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另外,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资格审查,行为审查,内容审查是劳动合同鉴定审查的主要内容。员工手中的劳动合同丢失了,可以去用人单位补办,复印用人单位保留的劳动合同,加盖公司的公章,标注劳动合同的复印来源就可以。劳动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文本上要有劳动双方的签字或盖章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