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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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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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16:23
一、在长春市办理“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国有建设用地收储方案审批表(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申请人自已提供。)
5.一般情况需提供: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及用地附图(包括征地批复)(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6.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政府批准的储备计划(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8.一般情况需提供:准纳入储备的文件及规划审批材料(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