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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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21: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解除查封?附:第十七条内容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21:05
提供担保后,当然可以解除查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21:11
应当就是房屋全部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