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二手房买家2万尾款以晚交房为由拒付,请为我是否可以打赢官司,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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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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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18:52
事已至此,说当日也无益。作为行业资深人员就这方面我给你讲解几点吧:
首先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在这个交易过程中,你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如果要打官司不管是最好还是最坏的打算你都能拿回这两万块钱。
下面听我以事实说话:
第一:你所说的“中介打印的交易流程是2010-1-20交房”这个是打印后是放在哪里的?你们有无签订中介合同?这个交易流程是起作用的。
第二:我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这个房产证加急是明文规定可以的还是中介找门路帮办的,如果是后者,那么这中间就存在着违规操作,不管是中介还是房产局都一样。不要说对台湾人有优待,房产条例上没这条哦。看到你的情况我还是很气愤的!
第三:中介与银行都未尽到通知义务,这是中介的失职,既然是失职,打起官司来,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这其中还存在的问题是台湾客户和中介公司为何要加急,目的是什么。呵呵,如果早有预谋那个罪名可不小,虽然金额不大。
第四,既然“物业交割书”双方已经签字,买房就应该支付尾款。如果买房有异议,在此交割单上可拒绝签字,双方另行协商或打官司。
第五:你说到买房“钥匙未带走”,这属于中介没有提醒你,如果买房尾款不付清,你完全可以拒绝交钥匙。
第六:撬门而入,你完全可以报警,虽然这个台湾人有的是他的名字的房产证,但是他尾款没有支付清,则该交易并没有完结,虽然签订了“物业交割书”,但这属于事实交易尚未终结!除非台湾人拿得出你收到尾款的凭据(也就是收条)。注意:在此处,我建议你立即报警,由警方立案介入调查。这样即便打官司对你也有利。
第七:也是你最关心的,违约责任,买方无理由拒付两万尾款。总共五天时间,我不知道你们房屋总价是多少钱,按照目前延期交付每天支付违约金是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五。也就在两三千元左右这个违约责任完全是中介的失职造成的,应由中介承担。
总之:就事论事,有问题可以继续留言。我会关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18:48
很理解您现在的心情,不过从本案当中讲您还是应该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证据可以是视频也可以是声音证据。
具体打官司用的取证器材您可以看下这个网站www.07yt.com 支持支付宝交易的。这样你收到货以后再给他钱。我有几个客户都在他那买的别说我打广告哈。你能够在你本地找到这样的器材也行。你找个人佩戴上器材去套他们的话就可以。法院就会采纳。
相关法律请看下面:
1、借据、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供自己将标的物交付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交付经过的证据材料。
3、对债务担保或者连带责任人,应提供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及其应当承担责任的证据材料。
4、设有抵押物的债权,应提供抵押物的收据等,说明抵押物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5、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以及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的证据。
6、提供被告具有偿付能力的证据材料。
7、要求返还物品的,应提供该物品的数量、质量及存放地点的证据材料。
8、债务人可以提供债权的关系发生变更或者已经消灭
的证据材料。
9、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提供上述证据材料的形式,可以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18:49
应该算你违约,但是由于中介未通知你,是他们失职导致你们出现争议的,你有权向中介追偿
2万不付是有争议的,没有合同的条款注明你违约就要付违约金,也没有说到赔2万的事,所以不付你的2万也是不对的。
对于,隔天撬门入房,当场中介出具的“物业交割书”双方已签字,说明你已经交房给他了,他撬门,那是他自己事的,弄坏的东西也是他自己的东西,与你无关。
打官司,可以把他们双方都一起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18:55
买房的人现在和你没关系了!你现在的是要找中介公司叫他们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解决不了!就起诉他们!
主要责任在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