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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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4 23:00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有多个职能处室,各司其职: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以及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法规起草、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研究经济发展和改革问题,监督重大项目招标投标。
发展规划处制定全省中长期发展战略,协调各类规划,提出城镇化和产业安全战略。
国民经济综合处统筹年度计划编制,经济监测预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究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改革问题,推进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投资状况,提出调控目标和政策,管理省级及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
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分析外资和境外投资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审核重大项目和外资项目。
地区经济处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和资源利用。
农村经济处研究农村经济发展,平衡农业、林业等发展规划。
交通运输协调处负责综合交通规划,安排交通建设项目,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
产业协调处统筹工业、服务业发展,组织拟订产业政策,协调重大项目和资源配置。
高技术产业处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组织项目组织和监管,推动技术创新。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负责节约资源、环保规划,协调节能减排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处分析气候变化影响,制定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工作方案。
社会发展处负责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
就业和收入分配处分析就业与收入分配,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体制改革。
经济贸易处分析市场状况,编制进出口计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
财政金融处研究资金平衡,推进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范产权交易市场。
设计审查处负责建设项目审核,控制投资规模,监督重大项目验收。
价格调控处监测价格,提出调控目标,审理价格违法行为。
其他处室如人事处、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经济联络处等,分别承担人事管理、重大项目监督、对外交流等职责。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江西省物价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