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后不上班生育津贴还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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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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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7 14:55
律师解答
产假到期不去上班,生育津贴不会发放。原因在于:
第一,生育津贴在法定产假期间才会发放,各地额外奖励的产假期间大部分视为正常出勤,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第二,产假到期不去上班,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停保,而生育津贴领取期间需要劳动者在保。
女职工法定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未缴纳的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