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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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5:30
法律主观:大多人不清楚劳动仲裁向哪个部门申请,具体来说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你就准备这些材料就行了,关于你说的没有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劳动者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的,用人单位有 举证责任 ,如不能举证,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举证责任的倒置对劳动者的好处! 还有,关于仲裁的程序问题,我想告诉你几个时间点,你记好就是了: 1,1年,这个是劳动仲裁的时效,就是说你得知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起一年之内必须仲裁,超过1年的,不再受理.不过你这种属于在劳动存续期间内 拖欠工资 ,应该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2,5日。仲裁机关受理后5日之内表示含糊不清的,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45日。整个仲裁期限不能超过45日,但是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针对你这个,我想就45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