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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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17:36
事物的存在方式具有双重含义,一是从存在论角度,它表现事物本质的现实化,是现象序列中的表现,揭示事物的外部结构。二是从生存论角度看,它是事物生成活动和状态的总和,关注的是事物的动态性和运动属性。理解生存方式有助于避免看待事物的片面性。
人的生存方式,作为特殊的存在,除了一般的存在方式特征,还具有生命和自我意识的特殊性。生命存在方式意味着生命的生存样式和活动,它与动物界的不同在于,人类有自我意识,能理解并改变环境。自我意识使人的生命活动具有对象性、主体性和意向性。
对象性体现在人的生命活动是对象化的,如同马克思所说,人能在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主体性强调人的活动是能动的,以自我为前提,自我意识是其基础。意向性则表现在人的生存活动是有目的、有意义的,追求生活的创造性,这源于主体性和对象性的结合。
从存在论和生成论的角度看,人的生存方式是本质力量的确证,是实践活动的体现,包括对自然、社会和精神世界的实践,体现出对象性、主体性和意向性的统一。深入理解人的生存方式构成,需要综合这两种视角,即人的生存方式本质上是生存活动的现实化、主体化和意义化的过程。
人是生命的一种,人所以特殊在于他是生命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自我意识,也就是说,人的自我意识是人区别于一般存在物和生命存在物的根本所在。心理学认为,自我意识是人的意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重要标志。在一切生物中,只有人才能在意识中明确地把“我”与“非我”,即自身与自身之外的东西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