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签收前商品的损毁风险由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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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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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7:06
网购的商品在买家签收之前被毁损的,卖家应当承担风险责任。
消费者通过网络向网店卖家提交订单并支付款项,与网店卖家达成买卖合同关系,《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法条指明买卖双方在风险转移上,适用约定优先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就风险转移事先做了约定,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那么合同的约定将被优先适用。但是由于网上购物的特殊性,往往买卖双方没有协商的可能性,因此绝大多数的网络购物都没有合同约定风险转移的内容。所以在实践中,网上购买的货物所有权何时交付,是关系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的关键。
《电子商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由此,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灭失的风险应当由网店卖家承担。网店卖家在货物灭失后仍然有责任与义务按照买卖双方约定的内容履行,如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则对买方构成违约,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更换、重作、退款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