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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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09:28
刑事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承担主体是不一样的。在刑事案件的举证中,我国的第一审*的定罪判决,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证据不足,第二审*将予以撤销或改判。即使是生效的判决,如果证据不足,也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一)刑事诉讼举证责任承担主体
司法机关或某些当事人应当收集或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认定、主张不能成立的危险。
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事实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不利的诉讼后果。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指*司法机关应当承担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同时人民*、人民*和*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
上述规定表明:*机关、人民*和人民*在刑事诉讼中分别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承担依法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犯罪的职责和义务。
可见,证明责任总是和*司法机关承担的法律职责、义务相联系的。例如,*机关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人民*提供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审查起诉时,必须就认定的犯罪事实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人民*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人民*为了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刑事诉讼的任务,有责任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在法庭审理中,*可以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以查明案件事实。
(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承担主体
1、当事人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人民*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能够顺便递交相关的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会更加的方便,对当事人来说也能更加有利。但是需要举证才能够有证据在法庭上呈现,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承担和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承担的主体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