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01:4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0:07
结婚证得了女方不同意结婚可以退彩礼的,此时是符合法定的彩礼返还的要件的。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一、结婚证得了女方不同意结婚可以退彩礼吗?
如果没结成婚彩礼钱需要退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
如果没结成婚彩礼是需要退的;给予彩礼就是建立在双方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之下,只要未登记结婚手续,那么女方就没有权利让男方给予这笔彩礼,在退还时就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向*起诉解决。
二、彩礼的返还数额比例怎么确定的?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国的彩礼是由男方给予女方的,但如果女方没有按规定登记结婚的话,那么男方是有权利要回这笔彩礼的,所以,对于彩礼的退还也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只有符合条件才能保障到双方的各自权益,但对于如何退还也是要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