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司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06:5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21:46
长沙县司法局依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发【2010】27号)和《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县发【2010】22号)设立,作为县政府的直接工作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司法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司法信息的传递与综合性文件的撰写;负责司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指导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监督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建设和管理司法队伍,监督执法和廉政情况,组织司法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律师工作、公证事务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内设机构设置有五个部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宣教科负责法制宣传与教育,基层科处理基层司法事务,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市场管理和法律顾问服务,社区矫正科则专注于社区矫正工作。此外,长沙县司法局还设有三个派出机构,如星沙街道、湘龙街道和泉塘街道司法所,以及三个直属单位:长沙县公证处、'148'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长沙县司法局设立,共同推进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6 21:48
长沙县司法局依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发【2010】27号)和《中共长沙县委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县发【2010】22号)设立,作为县政府的直接工作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并监督实施县司法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司法信息的传递与综合性文件的撰写;负责司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考试;指导法制宣传、法制教育,监督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建设和管理司法队伍,监督执法和廉政情况,组织司法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律师工作、公证事务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
内设机构设置有五个部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宣教科负责法制宣传与教育,基层科处理基层司法事务,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市场管理和法律顾问服务,社区矫正科则专注于社区矫正工作。此外,长沙县司法局还设有三个派出机构,如星沙街道、湘龙街道和泉塘街道司法所,以及三个直属单位:长沙县公证处、'148'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在长沙县司法局设立,共同推进全县的法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