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电动车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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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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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1 19:38
扬州电动车上牌新规定明确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即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伏,最大车速小于等于25公里每小时,总重量小于等于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二轮电动车辆。上牌所需材料包括车主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有3C认证)以及所购车辆。
驾驶资格限于16周岁以上的居民。注意事项包括:
1、改装、超标电动车不能上牌,必须具有符合新国标的合格证。
2、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可以申请过渡期牌照,过渡期满后需报废回收处理。
3、上牌照需要身份证、合格证、发票、保修单等。如没有发票,需联系商家或厂家进行补办。
警方提醒:
一、请勿购买无3C认证、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未列入相关目录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和电动自行车。
二、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后,需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扬州市实行带牌销售,市民可在各销售点或指定非机动车办证处免费办理登记上牌。
三、治安信息牌(小白牌)仅适用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生产的电动车,有效期限至2024年4月14日。违规发放治安信息牌的销售商户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