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仍在单位上班公司应付好多工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1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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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03
答: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则上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如果员工仍在原单位上班,公司和员工又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双方应该再签订合同。协商工资多少。
法律依据:依《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03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虽然员工继续在公司上班,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来拒绝支付工资的。追问签了劳动解除合同,单位还要我们员工要走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单,否则钱就得不完
追答反映到劳动局解决,办理辞职那个月,可以申请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