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3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19:42
古代中国的一种特殊惩罚手段,被称为"刺"或"刺字",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商周时期,起源于五刑之一的"墨刑"。墨刑,又名劓刑或黥刑,源自秦汉时期,据《说文》记载,其含义是在受刑者的面额上实施刻字,并使用黑色颜料进行染色,以此作为犯罪记录的明显标志。这是一种针对轻罪犯的惩罚方式,旨在昭示其身份,防止其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古代社会中,刺字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犯人的一种社会警示。它不仅在身体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更是在心理上烙印下了罪行的烙印,以此来警示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通过这一方式,古代统治者试图维护社会秩序,强化法律的权威。然而,这种惩罚手段无疑给受刑者带来了极大的耻辱和生活困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犯罪的严厉态度和对秩序的维护决心。
古代刑罚名。在犯人面部刺字,发配边远地区。 《宋史·刑法志三》:“刺配之法二百余条,其间情理轻者,亦可复古徒流移乡之法,俟其再犯,然后决刺充军。”《元典章·刑部七·诸奸》:“山南江北道廉访分司官先将郑青面刺‘犯奸二度’四字,将本人转发金场运司收管,配役本省,不见犯奸刺配通例。”《水浒传》第七回:“﹝林冲﹞怎敢恶了高太尉?轻则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吴晗《灯下集·刺配》:“受到刺配刑罚的人,到配所后还得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