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10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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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21:12
第二顺位继承人并不存在顺序的问题,也即若是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第二顺位的各位继承人可以同时参与到遗产的分割活动之中,这是由于同一个顺位的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人。
一、第二继承人顺序是怎么确定的?
1、若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已经死亡,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由于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针对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言。
二、与遗产继承顺序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若是死者生前不仅没有与其他人签订遗嘱扶养协议,也没有将自己的财产捐赠出去,亦不曾在生前订立了遗嘱,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的顺位继承的规定,来处置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若是死者不仅留有遗产,也遗留下了债务的,各获得了继承权的公民也需要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