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是否需要打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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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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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03:44
没打厘印(即交印花税)于印花税条例中之有关条文如下:
第4(3)条:
如任何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并无加盖适当印花,则第13(10)、19或20条或附表1所分别指明须就有关文书负法律责任加盖印花的人,以及任何使用该文书的人,均须在民事上负法律责任或在民事上共同及个别负法律责任(视属何情况而定)向署长缴付有关印花税以及根据第9条须缴付的罚款,而不论上述各人之间的缴付印花税及罚款的民事法律责任为何,各人均可被起诉。
第9(1)条:
1) 除第5(5)或13(7)(a)条适用的文书外,任何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如未于该文书的加盖印花期限之前或之内加盖印花,则不得将该文书加盖印花,但在有关印花税及以下款额中适用的罚款缴付后,署长可将该文书加盖印花─
(a) 如该文书于加盖印花期限后不迟逾1个月如此加盖印花,则罚款为印花税款额的2倍;
(b) 如该文书于加盖印花期限后迟逾1个月但不迟逾2个月如此加盖印花,则罚款为印花税款额的4倍;
(c) 在其他情形下,罚款为印花税款额的10倍。
第17(1)条:
除第(1A)款另有规定外,任何可予征收印花税的文书,除非已加盖适当印花,否则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被收取为证据,但在以下法律程序中则属例外─
(a) 刑事法律程序;
(b) 署长为追讨根据本条例须予缴付的印花税或罚款而提出的民事法律程序,
此外,亦不得供作任何其他用途。
总括而言, 如果没打厘印的话, 业主和租客双方都会在民事上负法律责任, 并须就欠交印花税缴付罚款。另外, 如果没打厘印的话,租约并不可呈堂作为证据, 故如业主和租客其中一方要依据租约向另一方提出诉讼,便有困难。不过, 租约在打厘印及缴付罚款后便可呈堂作为证据了。,参考: Stamp Duty Ordinance (Cap.117), Laws of Hong Kong,有无打厘印其实有纠纷时,
业主同租客都可以告对方,
只不过打厘印代表 *** 对份租约作左见证,
到时要诉讼时会方便d,
无打厘印亦可以诉讼架,如果冇打厘印 :
业主 : 如果租客唔交租, 业主唔可以告个租客, 因为无合约, 无法理去告人。唔可以告租客, 就唔可以咁易收番层楼
租客 : 业主可以随时叫你搬走, 因为无合约。
如果有打厘印 :
业主 : 如果租客唔交租, 你可以告个租客, 跟法律程序, 着令租客在几耐就要交番层楼。
租客 : 业主在租约期间, 不可叫你搬走(死约期及生约期), 亦有在生约期, 业主要加你租, 你觉得贵, 可在生约期内一个月通知业主, 你会搬走。,打厘印的话, 包租公要俾税, 租客可以向公司申请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