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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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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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市开始实施了,我们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内容告诉您。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市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如何缴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以家庭缴纳为主,*给予适当补助。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由*补助110元,个人缴纳90元;属于重残疾或低保对象的,由*补助150元,个人缴纳50元;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由*补助80元,个人缴纳140元。
未满18岁的未入园、入学的少年儿童(未成年居民)的医疗保险费,按照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由*补助80元,个缴纳20元;属于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由*补助90元,个人缴纳1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结余的,可用于为其父母、夫妻、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参保给予缴费补助。
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缴费期。城镇居民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在当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缴纳。按时足额缴费的,自次年元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医保待遇
只要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
一个保险年度内,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金额40,000元;未成年居民最高支付金额100,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医院300元;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成年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等级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在一、二、*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未成年居民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1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以后连续参保每满1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不超10个百分点。
医疗保险基金除了能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外,还将门诊费较高的几种慢性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仅适用未成年人))及其它规定病种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门诊医疗费用按一级定点医院比例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四、就医结算
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住院时,可持本人居民医疗保险证件,在城区任选一所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通过医保网络直接结算,患者只需要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聊城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二00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