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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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08:08
这当然是不合法的。只要是双方有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那么不签劳动合同就已经违法了,还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更是严重违法。那么就必须给劳动者按照他的具体工作时间,来给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进行经济赔偿。很明显是不合法的。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方法
1、劳动者如果觉得和用人单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
2、劳动者如果想从用人单位离职的话。
(1)可以选择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能否通过*行政手段的干预将此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或者选择收集整理好证据并写好申请书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时劳动者可以采取的方法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办社会保险手续,或者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由于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
这里还有一种情况,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劳动者可向人民*应提起诉讼。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是劳动者已经在工厂干活超过一个月,那么工厂就必须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如果既不和劳动者签合同,又不给他买保险,那么是属于严重违法的。劳动者直接带上证据到仲裁机构去发起仲裁,公司必须给劳动者发放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