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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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8:19
现行《刑法》对违规销售*支罪既遂量刑是按照我国《刑法》126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规范对于*支进行违规销售,那么将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于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一、现行刑法对违规销售*支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支的;
(三)非法销售*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支的。
二、违规销售*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支,包括公务用*如军手*、步*、冲锋机*等;民用用*如有膛线猎*、散弹*、火药*等狩猎用*,小口径步*、手*、汽步*、汽手*等体育射击运动用*支,麻醉动物用的注射*等。其不仅指整*,而且还包括*支的主要零部件及用于*支的弹药。我国对*支的制造和销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只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才有权从事*支的制造或者销售。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支的行为。《*支管理法》 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支。“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支,即不在*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种代码和**门统一编制的*支序号。
6、制造重号*支编制的同一*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支,即在*支上使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支。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支是属于一种比较危险的物品,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接受过相关的训练,是不能够随意的购买*支的,否则将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违规销售*支也会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按照《刑法》126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8:19
现行《刑法》对违规销售*支罪既遂量刑是按照我国《刑法》126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规范对于*支进行违规销售,那么将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于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一、现行刑法对违规销售*支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支的;
(三)非法销售*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支的。
二、违规销售*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支,包括公务用*如军手*、步*、冲锋机*等;民用用*如有膛线猎*、散弹*、火药*等狩猎用*,小口径步*、手*、汽步*、汽手*等体育射击运动用*支,麻醉动物用的注射*等。其不仅指整*,而且还包括*支的主要零部件及用于*支的弹药。我国对*支的制造和销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只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才有权从事*支的制造或者销售。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支的行为。《*支管理法》 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具体表现为下列几种:
1、超过限额制造*支。“超过限额”是指超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制造或销售*支的年数量指标或任务。
2、超过限额销售*支。“销售”除包含销售的意思外,还包括配备的意思,即应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范围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销售。
3、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支,即不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擅自改变*支的性能、结构进行制造。
4、不按照规定的品种销售*支,即不按照配购证件载明的品种、型号和数量进行销售。
5、制造无号*支,即不在*支指定部位铸印制造厂的厂名、*种代码和**门统一编制的*支序号。
6、制造重号*支编制的同一*支序号铸印在两支或多支*支上,换言之就是两支或多支*支使用同一序号。
7、制造假号*支,即在*支上使用**门根本没有下达的序号。
8、非法销售*支,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销售*支。
9、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支。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
*支是属于一种比较危险的物品,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接受过相关的训练,是不能够随意的购买*支的,否则将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违规销售*支也会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按照《刑法》126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