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条款都有哪些?我公司现在需要补偿工人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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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22:31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22:32
关于工伤的赔付,首先需要参考的是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和没有缴纳的赔偿主体不一样。
缴纳工伤保险,主要赔付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库申报,国家报销),如果没有缴纳,全部由公司承担
缴纳和没缴纳都需要公司承担的有: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费、护理费,这两个应当是住院治疗才产生的)
工伤赔偿待遇名称里面并不涉及到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