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地震局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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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8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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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8 22:38
铁岭市的地震管理机构有着悠久的历史,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75年5月,那时设立的机构名为铁岭地区地震台。这个机构既是地区革委会的职能部门,也是地震监测的重要事业单位,受地委办领导。
1977年10月,地区地震局(县级)成立,与地震台合并办公,但编制未作增加。地震局设有办公室和业务科,其管理权限转归地区科委领导。然而,1978年10月,地区地震局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地区地震办公室,规模为8人的定编,与地震台分开办公,成为行政公署管理地震事务的部门。
随着机构调整,1981年10月,地区编委批准增设行政群防科和业务科于地震办内。1983年7月,地区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地震办被纳入地区科委,改设为地震工作处。1984年1月,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铁岭变为省辖市,地区地震办更名为铁岭市地震办,直属行署管理,设有秘书科和业务科。
在后续的发展中,1985年2月,市编委同意增设仪器修理部,编制为3人。1990年,市地震知识宣传站成立,作为市地震办公室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为3人,而仪器修理部被撤销。1996年4月,根据上级文件,铁岭市地震办公室正式升格为铁岭市地震局,事业编制扩大至10名,设有*、副*和三个科室,包括知识宣传站划入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