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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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6 00:48
问:本人在一家制衣厂学平车,进厂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上班一个半月,因不太适应环境,提出辞职,主管说要走可以,没钱……工资估计两千块,后续该怎么办呢?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