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8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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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1:09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适用普通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予以审结。若存在特殊状况导致审限需延长者,须经本院院长批准并获准许延长六个月时间,如仍需进一步延长则须呈报上级人民*批准。反之,对于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解决的案件,应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若对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案件进入第二审阶段,应于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样地,若存在特殊情况需延长审限,也须经本院院长批准。而对于针对裁定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