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了36天,本来要批捕的,后来办了取保候审时间1年快到了怎么处理?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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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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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0:40
1、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7天,取保候审最长不能超过12月;
2、到了期限,公安局可能解除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3、侦查工作按照情况进行,如果不构成犯罪,也可能撤销案件。当事人就没有事情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0:37
1 取保候审到期前,监督机关会向执行机关去函,
2执行机关会在取保候审时间终止前作出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还是释放)并回复监督机关,
3收到执行机关回函,监督机关会通知本人.这段时间,接到传票或通知,应该及时到监督机关报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0:37
你好
根据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和撤销案件决定;对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审查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0:39
建议去办案警察那里了解相关情况,是否已经销案了?
纵横法律网-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赵贇律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10:39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
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三、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