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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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13:51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医患双方产生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可以通过要求专业资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和责任划分,通常情况下需要结合医患双方在事故责任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轻微责任等四种不同的类型。一、*医疗事故鉴定责任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完全、主要、次要以及轻微责任四种,结合当事人的行为过错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
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错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申请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指定鉴定。
二、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方式有哪些?
1、法官直接判定
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
从前面医疗纠纷概念的分析可以得知,有些医疗纠纷争议事实并不是专业医疗问题,甚至不涉及医学知识,法官没有必要依申请或依职权安排医疗鉴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对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一般情况下,再次鉴定就是最终鉴定。
综上所述,有些医院为了获取高额医疗费而故意向医患谎报病情,极有可能延误病情,致使患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诸如此类的医疗事故在发生之后,医院是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医疗事故鉴定在责任划分完毕之后,医院需要按照鉴定机构下发的文书内容,来初步计算自己应该支付给患者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