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船437总吨少一配一个救生衣海事要罚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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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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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8号)
第十四条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船舶和船舶上有关航行安全、防治污染等重要设备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的,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本条前款所称船舶和船舶上有关重要设备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包括下列情形:
(一)没有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
(二)持有的检验证书属于伪造、变造、转让、买卖或者租借的;
(三)持有的检验证书失效;
(四)检验证书损毁、遗失但不按照规定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第9号)
第十八条 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超定额运输旅客,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对责任船员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6个月以上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本条前款所称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包括以下情形:
(九)未按照规定配备救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