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队施工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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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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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22:10
【答案】:A、B、D、E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对施工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1)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时,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
(2)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3)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
(4)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汚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应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措施。
(6)应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7)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8)任何単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