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1:1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5 12:06
1、之后有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虽然有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被监视居住,没有太大的社会危险性。3、应当予以逮捕,但是其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性。4、对已经刑事拘留的需要逮捕,但是因为证据不满足逮捕条件的。
一、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
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八)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可见,凡是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定也可以监视居住,但是不是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上列八种情况之一,便可以在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中随意选用一种。
二、被监视居住人有什么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时,如果发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还应当及时向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报告。
2001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5项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
(1)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2)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
(3)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
(4)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
(5)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会见他人的;
(6)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
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这首先肯定要看是否符合监视居住的对象要求。而在被监视居住期间,也要求监视居住人能够遵守上述的规定,若有违反,情节严重的话,则可以予以逮捕。要是情节较轻的,可以对监视居住人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法律规定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
一、什么人需要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
公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什么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
1. 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的嫌疑人或被告人,法律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他们进行监视居住,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此外,对于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同样出于对母子的保护,也适用于监视居住。2. 考虑家庭责任: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家中唯一的生活依靠,为了维护家庭稳定,...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需要什么条件?
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有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除此之外,应当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严重的疾病或者正在怀孕的,也是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 一、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需要什么条件?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检察院的监视居住适用条件是什么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监视居住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
什么人可以申请监视居住?
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
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以监视居住
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被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适用监视居住有哪些条件?适用监视居住的程序是什么?
王运才律师相关法律知识推荐:依《刑诉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
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具体是什么
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具体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
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是什么?有权监视居住的主体: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二、可以【非必须】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种类型:1.符合逮捕条件的监视居住...
一般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必须监视吗?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针对于监视居住,首先是特殊人群才能够进行监视居住,并不是人人都能够申请监视居住。并且监视居住必须要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相关调查,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