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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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1:00
法律主观:婚前一方付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属 一方个人财产 ,但若系二人共同出资或者虽一方出资,但登记于二人名下,则有可能会被视为共同财产,具体要考虑多种因素,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和财产、 抚养权分配 问题都可以达成一致,则离婚可以带上双方身份证件和结婚证在 户籍所在地 、或者 办理结婚登记 的民政局办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 法院起诉离婚 ,两种程序都需要双方出席。具体需要的材料根据个案不同会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律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