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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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4:47
本文档详细规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方法附则。其主要内容适用于所有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根据规定,一级标准化评审单位具备资格,能够承担二、三级标准化评审的职责,这意味着他们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和有效。
尽管附表中涉及了关键的登记表,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评审单位登记表以及评审人员登记表,但具体内容并未在此详述,因为它们可能包含敏感信息或具体的填写指南,通常会作为单独的文档附件提供。这些登记表在实际操作中,用于记录和核实评审单位和人员的资格信息,以确保评审工作的合规性和专业性。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强对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1〕104号)有关要求,制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8月25日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以安监总厅管一〔2011〕190号 印发。《办法》分评审组织单位管理、评审单位管理、评审人员管理、附则4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