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加强领导,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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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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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12:15
周口市人民政府为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提出了一系列关键措施,旨在营造一个有利于幼教发展的良好环境。
首先,政府确立了由市级统筹,县级为主,乡镇级共管的管理架构。县(市、区)政府作为学前教育的首要责任人,需制定发展规划,建设公立幼儿园,扶持民办机构,并构建覆盖全区域的学前教育网络。乡镇政府则需配合,纳入农村建设规划,确保幼儿园土地及设施到位,同时关注幼儿园安全和家庭教育的推广。
教育部门负责政策完善和管理,各部门需协同合作。例如,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标准,财政部门确保资金投入,住建部门负责幼儿园规划,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教职工政策,各部门共同监管收费和安全。社会治安和卫生部门则确保幼儿园的外部环境和健康保障。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为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研究和问题协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强化对政府、教师、经费和安全的监督,存在问题的区域将接受整改。
为了激励各地积极性,政府将表彰奖励在学前教育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县(市、区),通过典型经验的推广,提高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周口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意见,共同推动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