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基本指标要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9: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07:24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基本指标要求
(一) 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1. 综合物种指数:城市生态保护水平的衡量指标,要求综合物种指数≥0.5,通过计算鸟类(Pi1)、鱼类(Pi2)和植物(Pi3)的物种指数平均值。
2. 本地植物指数:本地物种占比,要求≥0.7。
3. 透水面积比重: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地面占比,要求≥50%。
4. 热岛效应程度:城市与郊区气温差值,要求≤2.5℃。
5. 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面积占比,要求≥45%。
6. 人均公共绿地:公共绿地面积与人口比例,要求≥12m²/人。
7. 绿地率:园林绿地面积占比,要求≥38%。
(二) 城市生活环境指标
8. 空气污染指数:全年达标天数/年,要求≥300天。
9. 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10. 管网水质合格率:100%,满足饮用水标准。
11. 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95%。
12. 生态满意度:公众满意度要求≥85%。
(三) 城市基础设施指标
13. 基础设施完好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求≥85%。
14. 自来水普及与24小时供水:普及率100%,实现全天候供应。
15. 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量与排放总量的比例,要求≥70%。
16. 再生水利用率:污水再利用占比,要求≥30%。
17.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市区垃圾处理达标率,要求≥90%。
18. 医疗资源:万人病床数,要求≥90张/万人。
19. 主次干道车速:平均车速≥40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