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工龄企业退休和大集体退休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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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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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3:09
同样的工龄企业退休和大集体退休有什么差别?
企业分国营、集体和私营(个体),1978年前,三者并存。
1992年后,国有、民营、股份制、私有企业取代上述三者,成为多元化发展。
计划经济年代,国营企业单位,个人基本上是不缴纳社保的,全部由企业上交完成任务,再由财政划拨资金,解决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
在1992年之前,我们国家还没有建立统一的这个社保的缴费制度,所以说在1992年参加工作的人群,大多数都会按照视同缴费年限来认定,但是这个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方式它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有,一般情况下只针对于国有企业单位的人群,也就是国营企业单位的正式工(临时工不认可)才可以被认定。
大集体企业单位,是依靠企业扣除个人工资后,企业统筹资金或向保险公司缴纳社保和医保的,职工养老和医疗都是由企业和社会保险来承担。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养老问题类似于今天的企业年金形式。如果没有缴纳,则实际上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所以说也就意味着大集体企业的员工不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所以如果在1992年之前有着工作年限,那么就等同于是没有任何的视同缴费年限,也就相当于你的累计缴费年限,这一块会少很多,那么比起国营企业单位的人可能退休金的待遇会少一部分,但是1992年之后,工作的人群基本上是没有这方面的影响。
这就是当时年轻人参加工作就业时为什么都会选择国营企业,虽然集体企业工资高一档,但是远不如国营企业稳定,福利待遇好,有医疗统筹,职工每月只扣2.5元,看病拿统筹单,直接在医院统筹帐上报销,退休后有养老金保障。
当年的国营企业不多,大多数是集体企业,许多知情为了回城就业,不得已选择了集体企业,街办社区集体企业参加工作,作为人生的跳板。因为企业退休员工由企业统筹资金管理,越老越多的退休职工,使得这类企业包袱越来越重,最终拖垮了企业,许多企业在改制中纷纷倒闭重组,扔掉包袱,搞股份制,上市筹集社会闲散资金。在这样企业中退休的职工,如果当初企业没有向社会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用,现在核算工龄很可能就会缺失一部分视同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