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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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21:46
规避计件工资加班费是不合理的。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工作,超出了工作时间范围之外的必要工时的,用人单位就必须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局进行仲裁处理。一、怎样规避计件工资加班费合理吗?
规避计件工资加班费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单位不给加班费应该如何解决?
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
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仲裁、诉讼。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
从以上四种渠道上看,最经济的是协商和调解,但成功率低。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属于行政执法,其处理决定也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依法发生法律效力后,都可以强制执行。从法律效力上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是同等的。
员工付出了相应的劳动,单位就必须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额的加班费,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手段或者借口拖欠员工应得的加班费。如果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将会进行相关的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