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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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8: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按照上述规定,发生工伤后,您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病情稳定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构成伤残的,可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伤情严重的,根据鉴定结论还可依法主张后期护理费及伤残津贴等待遇。另外,您能否评上伤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您的具体病情及是否影响以后的劳动能力作出的,所以,我无法主观判断您能否评残,请见谅。建议: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