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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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2 10:55
缓刑人员是不存在所谓的监护人的,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民事行为能力人才需要有监护人,而被判处缓刑的人是构成刑事犯罪的罪犯。根据规定,缓刑人员是由住所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监督的,社区矫正机构一般就是当地的司法所。一、缓刑人员变更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缓刑人员不需要监护人,缓刑人员的监督机构是社区矫正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第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人民*、*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地方*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二、缓刑人员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①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
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
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对缓刑人员起到的是监督矫正作用,而不是监护作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需要有任何人进行监护。对于被判处缓刑的人员来讲,在社区矫正期间,要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现在居住的地方也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