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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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22:56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发布了一份重要的通知,编号为深*〔2012〕35号,目的是为了加强和规范深圳市内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营管理工作。这份管理办法旨在有效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提升服务效率,确保安全生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提升运营标准,促进受纳场的高效、环保运营。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对建筑废弃物处理有了更为严谨和细致的规定,将对环境保护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通知指出,从2012年二月十七日起,所有与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相关的单位必须按照新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操作,确保在废弃物处理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同时提高处置工作的安全性。
为规范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和运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运行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7日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以深*〔2012〕35号印发。《办法》分总则、一般规定、计量与收费、填埋作业、设施及安全管理、环境质量管理、综合利用设施、附则8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