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民事诉讼立案后多久通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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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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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0 00:20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内容指出,当地的人民*需要在双方发生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也就是期限为五天,将准备的起诉状副本传送到被告方,而收到的被告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在收到起算的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示为完成。 (一)调解的适用范围
诉讼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一项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155条,《民诉意见》第201条的规定,调解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若干规定》第2条用列举和概括的方式,规定了除6类案件不适用调解外,其他案件均可以调解。这6类案件是: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
(二)通知调解的时间规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实践中,*一般在五日内,电话通知被告到*签领原告的诉讼材料。如果如上述提到的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特定案件,法官在送达诉讼材料时,会一并征询被告的调解意见。调解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双方都愿意,由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主持调解。在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在开庭后会择日宣判。在*判决之前,只要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意见,且调解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会按照双方的意思,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调解书的效力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这是*调解书在实体法上的效力。
2、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人民*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再行起诉,这是*调解在程序法上的效力。
3、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一般立案后进行诉讼调解的时间为人民*给到被告时限计为五日,被告完成答辩书的时间计为十五日。诉讼调解其实是一种最基本的解决纠纷方式,有法律效力,也存在制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