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app做专项扣除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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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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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2 21:07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定数额的支出或者缴纳的相关款项,以减少个人所得税负担。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为了减轻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负担而设立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和缴纳的相关款项。具体来说,纳税人可以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在“专项附加扣除”栏目选项中选择适用的扣除项目,并填写相应的支出或者缴纳的相关款项数额。这些数额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被扣除。例如,如果某个纳税人在某年度缴纳住房贷款利息5万元,那么他可以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在“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项目中填写5万元,这部分支出将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被扣除。
个人所得税的立案标准:
1、工资、薪金所得:月应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月应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元的,不需要登记;
2、劳务报酬所得:年收入超过12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3、经营所得:年收入超过5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4、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年应税所得额超过4000元的,需在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登记。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所享有的抵扣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进行申报前需仔细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