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2:4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0:25
这个具体的要看你是哪个省的户口了。一般的根据国家土地局95年3月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T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有集体报经县级*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具体的,比如《河南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T20条:“经批准的宅基地划定后,超过一年未建房的,由原批准机关注销文件,收回土地使用权。”参考资料:《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95年3月发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0:25
如果宅基地空闲的,没有时间长短,可以由村集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回后重新分配给其他需要宅基地的村民或者组织复垦后用于农业发展。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0:26
根据你是否还享有占有宅基地的权利而定 如是你依旧享有 则无论废弃有否 任何组织 个人 等均不可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