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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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03:26
劳动仲裁和*裁决的区别包括性质、案件管辖、法律后果、程序及时效上不同,劳动仲裁的效力没有*裁决强,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而*诉讼则有三年的时效。并且,劳动仲裁应当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只有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能去*起诉。
一、劳动仲裁和*裁决有哪些区别?
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负责,*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和诉讼都是解决劳动纠纷的手段,但是两者也存在诸多区别。从程序、受理程序、时效、法律效力等方面都不一样,*裁决的效力最强。从程序上看,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等仲裁结果出来后,当事人不服的再去起诉。